常州市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2015暖冬行动”的通知
新闻中心     发布于    2015-12-17 14:29:46

       局 文  

 

常建〔2015306 

 


 

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2015暖冬行动的通知

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委)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期。冬季气温低,风、雪、雾天气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减少和避免冬季恶劣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和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151210日起2016年“两会”结束,在全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2015暖冬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态势。但是进入冬季,霜冻、严寒、冰雪、雨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多发,抢工期、赶任务压力加大,各种因素相互交织,给安全生产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增大了防事故、保安全的压力。各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冬季恶劣天气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季雨雾冰雪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等特点,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防控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全体从业人员和全社会都认识到抓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有效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预防预控工作

虽然今年入冬时间晚,但期间可能伴随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会给建筑施工带来困难,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判,提前做好应对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周密部署,扎实做好“防火、防冻、防雪、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中毒以及防扬尘”为重点的预防预控工作。

1.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建设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要依法规范施工现场,工地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网以及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警示牌设置醒目;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护用品,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停工,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2.强化重大危险源点监控。工程项目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要按照《常州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建〔2015105号)要求,突出抓好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以及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5类危大工程的预防预控工作,必须明确相关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注意观测,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坠落事故。

3.严抓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冬季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防火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施工及生活用电、各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进入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的高层建筑工程,要重点对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外墙保温材料、电焊和气焊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易燃与可燃物品堆(存)放、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4.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程项目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要重点做好工地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齐全且灵敏可靠;尤其要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抗大风、大雪、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

5.持续遏制施工扬尘污染。为进一步巩固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成果,有效落实我市2015年“生态文明在行动”方案,各级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加强对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的落实和管理,强化源头管控,强化扬尘治理“常态”和“长效”管理,强化动态监控,提升扬尘防控水平。

6.加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进行冬季施工相关规范规程等专业知识教育,尤其是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程扫尾阶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的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施工现场操作行为,从根本上避免和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5号)、《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常建〔2015290号)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在寒潮天气来临之前,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检查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节。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抽查,强化督查督办,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对恶劣气候如大风、冰雪、寒冷等天气的建筑施工安全预警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中的防寒、防冻、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和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

各建设、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响应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