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转发江苏省安委会《全省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安委会     发布于    2016-02-23 16:01:17

全省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责任制落实,坚持依法治安,加强源头管控,着力改革创新,筑牢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控制体系,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努力实现“双降双控一杜绝”,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五级五覆盖”成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强化履责检查和履职考核。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出台《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消除监管盲区死角。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出台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制度。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四)加快制定修订地方性法律法规。配合修订出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推进矿山、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修订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形成我省全面系统、协调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五)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依法实施“四个一律”措施和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依法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监管监察层级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手册》,统一执法文书。创新监管执法方式,通过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分析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在高风险行业领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构建两道防线。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定期更新设备等制度标准,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突出城市建设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强化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燃气管线、地下管道等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推动高风险、大空间的企业作业场所优化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

(七)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攻坚任务。抓好矿山和尾矿库、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涉爆粉尘、消防、民爆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高压态势,在夏季高温、雨季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平安文明工地”、“平安渔业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电力”、“平安医院”、“校安工程”等创建活动。

(八)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开展煤矿安全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托专家力量开展“诊断式”安全监察,完善煤矿表格化监察,推进“双随机”动态监察。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根据全省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具备条件的煤矿企业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九)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脱贫攻坚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抓好职业健康工作。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四、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十)健全完善巡查制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相关规定和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巡查工作计划,推动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督促各市、县同步开展巡查,形成全省分级组织、联动实施、更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格局。

(十一)推进安全生产重点科技项目建设。加快建立“互联网+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建设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和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测平台,创新事前预警、现场监管、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执法手段,实现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

(十二)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严格高危行业安全准入,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理顺安监部门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安防工程、防控技术和管理制度”综合施策办法,加快运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发挥诚信体系、“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管作用,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十三)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意见》,推进“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体系。培育安全生产中介市场,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提供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法律服务、隐患排查等服务。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十四)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举措等,科学设置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符合江苏发展新要求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部分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十五)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充实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改善安全监管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开展“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研究制订县(市、区)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

(十六)继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工程,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总结推广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复审制度。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网络培训体系,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

(十七)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做好应急管理和值守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执勤备战,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落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手册》,开展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基地装备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十八)广泛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监督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