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由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盐城市城南新区金大洋城市生活广场3-4#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金大洋城市生活广场3-4#楼工程
事故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事故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
伤亡情况:死亡1人
建设单位:江苏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牛孝伟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友忠
项目经理:乐德山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淮安市友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友明
项目负责人:商学峰
监理单位名称:江苏地亚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炳林
项目总监:陈季南
事故概况:
2016年2月26日下午16时40分,由江苏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盐城市城南新区金大洋城市生活广场3-4#楼工程工地,在进行复工前的楼层垃圾清扫时,1名地面指挥人员(死者)在指挥塔吊吊运楼层垃圾时,直接站在吊装垃圾的灰盘正下方,指挥塔吊作业;塔机驾驶员在视线不明的情况下,盲目进行吊运作业,将地面指挥人员(死者)压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是淮安友谊建筑劳务公司聘用的工人,年龄64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