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登记中心、服务站、行业协会(商会)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关注推广“江苏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关注推广“江苏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江苏省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