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类工程机械设备安全及管理要求( JCMS01-2014)
省中心办公室     发布于    2016-05-09 16:48:31

号:苏工机械办(2014)110
发布单位:江苏省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1
实施日期:2014-12-1
标准编号: JCMS01-2014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机械设备安全自律管理,确保工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会员单位工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11类工程机械设备是指挖掘机械、铲运机械、装载机械、推土机械、压实机械、摊铺机、铣刨机、工程搬运车、绿化设备、养护设备、市政设备。

第三条 各会员企业新购和在用工程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机械设备产品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工程机械设备必须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各会员企业的工程机械设备,按集中编号建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帐、统一安全检测及认证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配合行业协会信息采集及平台录入工作,已注册设备应主动购买保险降低企业风险。(协会信息采集属于免费、自愿性,不强制要求;平台数据维护由第三方机构运营收取平台服务费80元/年/台;机械保险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信息采集机构工作人员经过行业协会培训后按照协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工程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单位的机械操作人员,要接受检查,对机械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要在限期内认真解决。

第六条 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工程机械设备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 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


第七条 工程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机械设备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八条 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操作资格证明。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六条规定》使用操作工程机械设备。

第九条 操作工程机械设备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机械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工程机械设备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碰撞等事故。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工程机械设备时必须停止作业。
7.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8.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 施工现场其他安全作业规定。


第十条 专业单位的工程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交企业机械管理部门归档。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JCMS01-2014协会标准,工程机械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机械安全规定要求,做好工程机械设备的检查和检测工作。
1.班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班前、班后进行,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使用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机械的主要部位和润滑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定期检查: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机械员、司机和维修人员共同参加,每年必须对机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并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情况向企业机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报告。
4.检测: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还要对工程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检测。此项工作由专业检测机构承担。

1)正常工作的工程机械设备,每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工程机械设备,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半年的工程机械设备,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暴风、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工程机械设备。

要求:

1)机械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严格执行工程机械设备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技术保养规程》,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并将保养执行情况报企业机械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