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于 2017-11-23 12:53:37
各中心(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23号)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我省机械设备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 http://ajj.jiangsu.gov.cn/art/2017/11/21/art_3154_6665455.html
省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委员会
省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