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的通知》的通知
省非道办     发布于    2019-03-06 12:27:46

 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生态环境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18135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监督工作人员良好形象,推进生态环境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和部门要抓好派出参加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交叉互查、强化督查、精准帮扶等活动工作人员的行前教育和纪律提醒,严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坚持依法依规、廉洁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打造一支风清气正、能力过硬的环境保护铁军,维护担当负责、干净干事的行业良好形象。

附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的通知


江苏省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