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赴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调研
编辑     发布于    2019-05-22 13:15:22

    为进一步改善常州市空气质量,规范城区建筑市政工地施工机械的使用,根据省、市“263”专项行动计划,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行动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要求。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在市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市生态环境局丁洪泽处长首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政府治理方向进行详细介绍,市城建局对划定城区禁止高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区域进行逐一介绍,一是禁止使用的高排放工程机械范围,所有在划定禁止区范围内建筑市政工地使用的低于国II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二是城区禁止高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区域的范围东至新北区、天宁区东边界;南至苏南运河、钟楼区、天宁区南边界;西至钟楼区西边界;北至沪宁高速。市排气监督管理中心对下一步工作重点方向进行介绍。

       市生态环境局、排气监管中心、城建局、市政工程处、安监站、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及常州市工程机械登记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