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编辑     发布于    2020-02-29 14:16:43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紧压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持杜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气瓶。

三、整治重点

1.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对照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台帐,现场检查核实是否真正做到底数清、状况明,设备是否依法登记运行、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作业、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重点检查省内相关电力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对《省市场监管局 江苏能源监管办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苏市监办〔2019〕44号)落实情况,对前期排查整治发现的严重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3.大型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的乘客束缚装置是否改造加装,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救援制度是否建立。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大型施乐设施、客运索道运行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按照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

4.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5.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重点检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检验机构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充装﹑检验的行为;

6.对在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明查暗访、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