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恢复受理全省机械装备“应急工作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    
					发布于    2020-03-25 13:48:36
				
				各有关单位:
因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2020年3月25日起恢复全省机械装备“应急工作站”申报受理工作, 相关要求如下:
	
一、独立合法经营主体资格
	
1、工程机械生产、销售、维修、施工单位;
	
2、道路救援、清障及社会救援服务单位;
	
二、申报咨询和联系方式
电话:025-58806158;18205083656 ;
	
	
省机械装备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苏公网安备:320113023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