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控 多措并举针对不同机械分类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于    2020-03-30 14:31:10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在全省启动了非道路工程机械公益环保信息调查及环保宣传,在13个设区市全面实施非道路工程机械排放调查、台账建立和环保宣传等工作。在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将针对不同机械的污染排放水平适时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限期治理、区域禁用等管理政策和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依托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成立省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调查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对调查工作人员经过集中业务培训后,将免费对各市区域内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11类工程机械产品,按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型号、排气处理装置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并为已调查的机械设备粘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采集标识”。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了解到,使用柴油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单台污染物排放量比轻型汽车一般高出几十倍,其中尤以构成PM2.5的颗粒物和合成O3的前体物氮氧化物排放为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在臭氧控制方面,船舶、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管理已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