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编辑     发布于    2020-05-25 13:15:00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委宣传部、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省人防办、省气象局、省地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我省综合减灾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及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社区的防灾减灾水平。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宣传部门在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中,注重基层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引导,加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互救技能的宣传教育,将社区及居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作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考核内容。住建部门指导各地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高城镇老旧小区防灾减灾能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扎实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稳步提高我省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民政部门加强基层社区工作的指导和统筹,配合推动基层社区防灾减灾软硬件建设。广播电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人防部门加强社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及日常运维监管,确保人防设施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地震、气象部门强化社区防灾减灾救灾指导,完善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在社区防灾减灾中的功能,协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城乡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组织领导,开展居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定期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和完善防灾减灾设施,做好突发灾害的先期处置。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力度,认真分析研判主要灾害风险,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结合现有各项相关制度和工作安排,工作重心向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城乡老旧社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