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批通过业务能力认定的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公示
编辑
发布于 2020-09-10 15:01:12
根据《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苏环规﹝2017﹞2号),我厅完成了2020年第三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的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现对以下通过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检测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南京泰坤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乙级(电离类)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钱会山,联系电话(兼传真):025-86266111,电子邮箱:qhs@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