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编辑     发布于    2020-10-13 16:36:3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统一工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组织起草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请你们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0年10月17日前反馈至当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可登录长三角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gov.cn、江苏省生态环境厅:http://hbt.jiangsu.gov.cn/、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sthjt.zj.gov.cn)相关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徐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科技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区江东北路176号

邮  编:210036

电话:(025)86266119

传真:(025)86266222

电子邮箱: xy@jshb.gov.cn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话:(021)23115613

传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周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邮  编:310012

电话:(0571)28193530

传真:(0571)28869073

电子邮箱: zhoumi@zjepb.gov.cn

联系人:徐捷、裴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三江路55号

邮编: 200235

电话:13681944415,13774246510

传真:(021)64393639

电子邮箱: xujie@sheemc.cn,peibing@sheemc.cn

附件:1.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3.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5.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6.固定式内燃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