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你单位来函请求关于《关于调整昆山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开展专家评审事宜,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委派专人协助你单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25-58806158
特此回复
秘书处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