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理中心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编辑     发布于    2021-11-17 10:01:43

近日,栖霞区城建、安监联合省工协机械设备管理中心 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筑牢施工机械安全风险防线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强调, 各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建筑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是塔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监理单位见证检查。塔吊检查后,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挖掘机、装载机等11类施工机械重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分类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三是对检查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塔吊,必须立即停用;四是检查工作要与贯彻《 11类工程机械设备3211安全管理体系》相结合 ;五是要强化施工机械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检查施工机械产权单位执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和设备保险购买的情况;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运行记录情况,逐步规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