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评选管理办法
编辑     发布于    2021-12-16 09:46:19

第一条为鼓励全社会加强安全应急科普工作,促进安全应急科普创新管理水平的提高,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决定设立“消防安全应急科普创新先进单位”、“校园安全应急科普创新先进单位”、“社区安全应急科普创新先进单位 ”、“生产安全应急科普创新先进单位 ”、“食品安全应急科普创新先进单位”、“安全应急科普先进工作者”等奖项。为了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是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的最高行业荣誉奖。该奖项由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进行表彰。

第三条凡是行业单位或个人,均可申报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

第四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单位奖评选工作注重实绩,坚持统一标准,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每年评选一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评选委员会 ,负责评审工作。

第六条申报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 注重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安全创新、科普创新在推行技术进步、应用新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基础管理工作扎实,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第七条申报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的单位或个人,要如实撰写10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认真填写《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申报表》。

第八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实行单位申报与有关部门、协会、组织机构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评选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行业组织、协会、学会、行业管理部门的领导担任。

第十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评选委员会设行业创新先进奖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评选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数据核查和初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报告。

第十二条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初审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和网上投票形式相结合评出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项。

第十三条评选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的单位或个人,将在相关网站上予以申报公示。通过评选委员会评选的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单位将予以评选公示。公示期均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由行业组织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应当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五条评选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选资格。

第十六条获得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奖称号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组织颁发奖牌和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行业创新先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