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润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处罚信息公示
编辑     发布于    2022-03-03 09:30:14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润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环罚〔2022〕13号
罚款金额(万元) 0.2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有关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该公司两辆柴油车尿素喷淋故障灯报警,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尿素不能正常喷淋、使用,导致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后处理装置闲置,违反了《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拆除、闲置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MA1MP64A9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3/02/15
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对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后处理装置闲置行为每辆车分别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整),合计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整)。"
公示截止期 2023/02/15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5
处罚机关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更新时间 2022/02/17 20: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