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罚 崇川区严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
编辑     发布于    2022-03-17 09:28:38

 近日,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一辆叉车正在搬运装潢材料,凭借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要点的专业学习和执法的敏感,执法人员怀疑此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经进一步调查,确认南通某投资咨询公司在青年中路装修时使用一台国Ⅰ排放标准的叉车搬运装修建材。

 

 

我市于2020年5月1日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根据通告,崇川区下列区域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果园路、城北大道、长泰路、幸余路、通京大道、江海大道、通盛大道、景兴路、常兴路及沿江岸线所围区域。

 

 

对于上述单位违反通告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依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涉事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此案也成为了南通地区首个对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查处的案例。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不在道路上行驶,主要在工地、厂矿企业等场地内使用的移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区内工业、建筑业、物流业等领域广泛应用,对市区环境质量影响不容小觑。

 

 

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崇川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各类污染源监管执法,在打击工业企业涉气问题的同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问题同样敢于亮剑。

 

新年伊始,崇川生态环境局统筹执法力量,专项部署对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以国控站点为核心、以微站数据为参考、以高值区域为重点,对物流园区、建筑施工工地、港口码头和重点工业企业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突击检查,通过查测结合,重点查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域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本月以来,检查辖区单位23家,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87台,对发现禁用区使用高排放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查处,对发现的未编码备案、未悬挂环保标牌或“二维码”信息采集卡等问题督促整改。

 

下一步,崇川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执法检查融入日常,采用联合督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查测结合等方式,对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管理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文章来源:南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