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向移动源污染“亮剑”
编辑     发布于    2022-04-25 14:55:55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样的检查,在泰州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牵引车等。这些机械的污染物排放常被称为移动源污染。

海陵区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移动源污染排放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其污染防治与监管是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一辆国三柴油机的污染物相当于一辆国五小轿车的50至80倍,超标排放的情况下可能高达100至200倍,污染更加严重。”

 ”据介绍,当天共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21台。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年度检验等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专业仪器设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挖掘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此次检测情况总体较好,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一旦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对方改正,同时处以5000元罚款。”

下一步,海陵区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监管,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