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处罚
编辑     发布于    2022-05-23 09:51:35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常熟市力加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处罚款0.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1第058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1第058号

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熟市力加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21DP6C75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蒋家忠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4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14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