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落实“五结合”措施 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编辑     发布于    2022-06-14 14:39:15

今年以来,盐城市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省50项市56项重点检查内容为抓手,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综合监管、常态检查、专项整治、精准执法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力量打好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攻坚战、持久战,持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常态检查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融入常规检查之中,常态推进,有效实施。市成立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防范化解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市、县两级成立104个综合督导检查组,下沉基层一线开展常态检查,深入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市纪检监察机关专门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将大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重点执纪内容,监督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市安委办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每月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明查暗访,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走深走实。

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一体推进,高标准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围绕专项整治年度11个方面40项重点任务清单,积极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各类隐患78.27万处,整改率92.43%。聚焦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六要一不要”要求,部署开展专题督查检查活动,并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服务,累计派出228个指导组深入354个重点企业,指导制定复工复产方案262个,开展线上安全培训约350场,培训员工3.8万人次。

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精准执法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精准执法紧密结合、融合推进。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深化精准执法工作,积极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断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市相关部门共检查企业6231家次,罚款550余万元,责令停业企业20家。

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综合监管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综合监管工作相结合,市安委办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清单,厘清电化学储能站、新能源电池、环保设施、无人机等17个新兴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对“农产品、商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牵头监管部门不明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商,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促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全覆盖。

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推进,高效实施。聚焦既有建筑、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海上安全、消防安全、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自建房已排查16.2万栋,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共排查2.4万户,排查燃气企业131家,暗访暗查危化企业24家,检查海上风电及其运维企业10家,驻点常态巡查大型商业综合体36处,共整治各类问题隐患130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