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一单位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排放 被环保处罚
编辑     发布于    2022-07-05 14:42:17

 近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7第070号处罚决定书,惠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