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持续强化监督管理 严防不合格不达标非道路工程机械使用
编辑     发布于    2023-05-04 14:40:35

绿色江苏5月4日讯(江雨):2023年5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减少尾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委托负责全省挖掘机、装载机等11类非道路工程机械设备环保调查、污染防治和公益宣传工作。


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省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13个设区市设立专项工作组对各市区域内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11类工程机械产品,按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型号、排气处理装置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并为已调查的机械设备粘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采集标识”。


通过前期摸排,对摸排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同时,将为机械车主排忧解难列入精准服务的重点内容,全面实施非道路工程机械排放调查、台账建立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做好编码登记公益宣传工作。通过在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群发送编码登记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的重要意义,让社会群众、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突出问题形成思想共识,为做好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夯实群众基础。


做好政府管理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集中授课培训,编写“工作指南”。推行“一市一策”“面对面”现场指导服务,组织召开设区市多部门协调会、推进会,指导高排放区划定及重大政策评估、论证。


下一步,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将协助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持续强化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格、不达标非道路工程机械继续使用,切实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江苏省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调查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