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现在开展联合执法,麻烦您将车辆朝路边停靠。”13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攻坚办和市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执法监管行动,并开出了扬州路检超标车“生态环境取证、公安处罚”第一单。
新规首单!生态环境取证,公安处罚
“请将油门踩到底,连续三次。”上午9点多,在万福西路与万福北路交叉口,一辆柴油车正等待监测。“结果出来了,三次数据取平均数,这辆车的尾气存在超标问题。”很快,第三方监测机构便提交了实时数据。
“您好,这个是《扬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维修复检告知单》。”现场,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科科长刘斌给该车驾驶员出具了《告知单》。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对有效管控超标车污染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刘斌介绍,“同时,我们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在三十日内将机动车送至维修站维修,维修后至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联合执法 暂未发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闯禁区
随后,扬州生态环境、公安两部门又来到通运商贸城开展随机“扫街”执法。据悉,按照此前扬州出台的相关通告内容, 2023年3月1日起,扬州中心城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禁止通行。
“我们这次联合执法,主要针对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国三限行区域有无闯禁区和违停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吴明介绍,“扬州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道路上行驶的柴油车进行检测,目前发现一辆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吴明说,在国三限行区并没有发现有违停和闯禁区等情况。
吴明表示,将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强化移动源管理,以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