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苏省安委会文件--苏安〔2015〕19号
江苏省安委会     发布于    2015-06-07 10:59:43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前夏季来临,我省各地将陆续进入汛期。高温、强降雨、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将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这一时段也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根据520省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季节因素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项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切实把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省夏季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严格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方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要深刻吸取“4·21扬子石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生产装置的监控;沿江沿河沿海等易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次生事故。要狠抓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全部实行挂牌督办,推动各类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构建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道路交通方面,进一步健全公安、安监、交通运输、气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参与的“一路多方”机制,加强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巡逻管控。强化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火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渣土工程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煤矿方面,深化瓦斯、冲击地压和水害等专项治理,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对井下构筑的防水墙全面排查,严禁超层越界开采、破坏保安煤柱,在强降雨期间坚决停产撤人,实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制度,确保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及冶金工贸方面,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切实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各类冶金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防雷、防水、防高温等措施,严防粉尘爆炸和涉氨等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方面,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全面排查治理,防范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作业的危害。重点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中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针对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对商场、车站、医院、学校、人口居住密集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城市电气线路老化、超容量及农村乱堆乱放易燃物的现象全面排查整改,及时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水源,保证救灾急需。水上交通及海洋渔业方面,各类船舶要落实应对台风、海浪、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渔业生产,严禁冒险作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铁路交通、旅游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度夏。

三、深入推进夏季高温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开展以排查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督促和指导企业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研判和分析夏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应对方案和措施。二是继续对全省在2002年《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前注册成立的、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水平的老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此类企业消除因厂房、工艺设计老旧落后导致的事故隐患,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三是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同步推进督查巡查、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有效方式,对夏季防高温、防汛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执法不严、作风不实、违法违规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准备充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涉事人员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在应对突发事故的同时,要严格防范次生灾害,及时控制险情,避免事故扩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