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关于曹堂明等4名同志商务人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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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11-08 10:26:30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2016〕9号)、《商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评价认定体系,优化人才服务,商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坚持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现将曹堂明等4名符合条件参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
附人员信息:
曹堂明 SBR32A09001 高级商务代表
刘瑞峰 SBR32A09002 商务代表
唐树明 SBR32A09003 商务代表
胡益岚 SBR32A09004 商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