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王军敏处长解读《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王军敏: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美丽江苏建设的应有之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我省继2014年《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为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指明方向。《实施方案》统筹兼顾空气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下面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即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
(二)重点任务
1、落实控增量、优存量“两项举措”,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一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落实“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产能置换相关规定,大幅减少独立烧结、球团和热轧等企业及工序。二是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每年创建绿色工厂40家、绿色园区2个。
2、强化控煤炭、降能耗、增绿电“三大任务”,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一是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二是持续降低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三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
3、聚焦货物运输结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四大领域”,大力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一是以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港口等为重点,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到2025年,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二是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占比达90%以上。四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督促油品码头、油船依法依规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设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
4、抓好VOCs治理、园区高值压降、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提标改造、面源污染治理“五项重点”。一是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二是大力开展园区高值压降。推动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三是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四是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绩效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五是提升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到2025年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县城达到90%以上。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异味扰民问题。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95%以上。
5、强化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标准规范、环境经济政策、监督考核、公众参与“六大支撑”。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强化执法效能评估。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三是强化标准引领。健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配套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四是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六是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知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清新的空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凝聚工作合力、系统治理减排、强化能力建设、积极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更好成效。在此,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加大对《实施方案》的宣传,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江苏营造良好氛围!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