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11类工程机械设备“3211”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编辑     发布于    2025-10-16 10:00:53


各中心(办),机械管家3.0服务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11类工程机械设备“3211”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机械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11类工程机械设备“3211”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11类工程机械设备是企业的重要生产设施设备,11类工程机械设备建立“3211”安全管理体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将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确保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工程机械设备种类复杂,涉及的使用主体、所有主体和监管主体多。为此,对进一步加强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落实11类工程机械的“3211”安全管理责任涉及工程机械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个体从业者要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工程机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建立完善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工程机械性能完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机械出租方不得将带有缺陷的工程机械出租使用,不得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因此导致事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程机械的使用者要加强工程机械作业过程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工程机械的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工程机械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工程作业。要探索建立工程机械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工程机械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工程机械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带病作业。

二、强化11类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程机械的使用涉及各行业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内工程机械安全监管,将工程机械安全纳入监督检查内容;要加强工程机械租赁行为监管,督促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要督促工程机械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三、加强工程机械作业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工程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于其流动性、分散性大,作业环境条件变化大、情况复杂,特别是野外施工作业受气象、地形条件和地质环境等影响大,极易产生各类事故隐患,不仅带来自身安全,甚至危及周边安全。 工程机械使用单位,要加大作业环境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开挖作业、边坡作业、桥隧作业、吊装作业等工程机械作业的环境影响评估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方能组织施工。涉及城市、地下管网、交通运输线路、水库等重要设施工程施工的,要建立严密的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合审核确认制度,落实好现场监护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江苏省机械设备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