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苏省人民政府 颁发苏政发〔2015〕97号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于    2015-09-06 14:34:21

  苏政发〔201597

  

  

  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日     

  (文件摘要)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立“1主7辅”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大《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5〕42号)落实力度,积极推动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7个关键领域在2015年第三季度前出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改革举措,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环境整治力度,强化有效监管,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制定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按照管办分离、管采分离的要求,加快省市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度整合,建立统一规范、共享共用、监管有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做好法律法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