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转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安办电〔2015〕10号
江苏省安委会     发布于    2015-09-08 10:31:09

苏安办电201510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要结合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切实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保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做到重拳出击、严格执法、查治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各级政府和所有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